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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發電機組安全措施

2024-07-18 閱讀 3686

一、?機組檢查1、將機房現場清理干凈;2、檢查發電機組外觀,注意水箱護罩與扇葉不能碰擦,如有此情況,應查明原因,并解決;3、檢查機組各項安裝是否符合規范,各安裝接口螺釘是否緊固,開關電纜聯接螺釘是否緊固,排煙管聯接是否緊固,如沒有,緊固;4、檢查機組本身電氣線路及機組上螺釘是否有松動情況,如有,緊固;5、打開水箱頂部蓋子,加滿防凍液(注意在放水口排氣),再蓋上蓋子;6、在機組上加機油口處加入CD級15W/40機油,檢查機油油位,機油位應到油標尺的L與H刻度之間,一般在H刻度;7、若在燃油箱內加注燃油,油面至少高于油箱出油管,并對油路進行排空,以便機組容易啟動;8、檢查空氣濾清器,確保進氣暢通;9、檢查確保沒有冷卻液、燃油或潤滑油泄漏現象;10、檢查發電機組輔機水套加熱器、市電充電器,確保水套加熱器無滲漏,市電充電器工作正常;11、檢查蓄電池有無液體滲漏,電池電壓在DC24V~27.6V范圍。二、柴油發電機組的啟動:1、柴油發電機組與國家電網必須采用“先斷后通”的切換方式。2、柴油發電機組和國家電網的零線與相線必須同步切換。3、本柴油發電機組采用一組四極雙頭刀閘。4、發電機的接地網獨立設置,不得與配電系統共用接地線,發電機中性線與接地干線直接連接,螺栓防松零件齊全,且有標示,發電機外殼必須接地并符合要求。5、發電機與切換開關之間采用電纜外套絕緣管連接,嚴禁使用裸導線。6、在柴油機啟動前,首先要對啟動系統電路和蓄電池的充電狀況進行檢查。啟動時還要查看電瓶接線柱與電瓶卡子是否牢固。7、柴油機啟動時,如果一次啟動不能達到啟動目的,則第二次啟動的時間間隔不應小于2min。當柴油發電機組連續幾次不能啟動時,應排除造成不能啟動的故障之后再進行啟動。8、柴油發電機組絕不允許帶著負荷啟動,很容易給燃燒室組件造成破壞,容易出現裂紋和拉缸,發電機容易造成勵磁損壞,因此柴油發電機組必須空載啟動。9、不同牌號的機油粘度指數不一樣,使用的環境、溫度有區別,所以嚴禁機油混合使用。10、柴油發電機組設置短路保護和過負荷保護,發電機采用三相五線制接地系統,其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Ω。三、蓄電池的安全使用:1、蓄電池放電后,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充電。2、蓄電池內的電解液應高出極板10~15mm,否則會損壞蓄電池內部極板。3、蓄電池應經常保持清潔,并定期洗刷外露表面及電瓶上的通氣蓋。4、蓄電池充電后,若長期不用,應一個月補充一次電。因此,在冬季使用完柴油發電機組,一定要把蓄電池放到專用充電間進行充電保存,防止蓄電池凍裂。若不放到充電間,則應在柴油發電機組上每月充電一次后放置在有暖氣的房間內。5、如果發現電瓶隔離板、電池板、通氣蓋損壞,要送到專修店進行修理。5、夏季使用柴油發電機組的安全事項:高溫天氣一定要注意清洗冷卻系統,提高冷卻效果。水垢對冷卻系統的散熱效果影響較大,還要對水散熱器的小孔進行疏通、沖洗,保證傳動皮帶的松緊度。四、?事故處理序號故障可能出現的原因排除方法1油壓報警并停機壓力傳感器壞更換壓力傳感器潤滑油品質差更換潤滑油機油濾清器臟更換濾清器減壓閥故障修理或更換機油泵故障更換機油量不足添加機油2高水溫報警并停機泠卻水不足添加水溫傳感器壞更換傳感器節溫器故障更換節溫器風扇故障更換風扇進、排風不暢改造機房散熱器氣流不暢清除散熱器上雜物風扇皮帶松弛調整3燃油低報警燃油箱油位低添加燃油油位傳感器壞更換同型號傳感器4充電失敗告警控制系統無勵磁輸出修理或更換充電機壞更換充電機5發動機不能轉動急停按鈕鎖定復位啟動開關失效維修或更換運動部件卡死修理6發動機不能啟動油管有空氣排氣油箱無油添加燃油蓄電池電量不足進行充電起動轉速過低檢查電池電壓檢查或更換起動馬達空氣濾清器堵塞清洗或更換高壓油泵故障修理或更換燃油質量差更換燃油發電機溫度低進行預熱7冒白煙或藍煙機油過多排放至不超過油尺上限機油粘度過低更換機油節溫閥故障(水溫過低)更換噴油嘴故障清洗或更換噴油正時不正確修理或更換缸壓不足(氣缸、活塞環磨損)修理或更換潤滑油品質差更換8冒黑煙或灰煙燃油品質差更換燃油高壓油泵故障修理或更換噴油正時不正確調整空氣濾清器堵塞清洗或更換氣門間隙不正確調整發動機過載降低負載缸壓不足(氣缸、活塞環磨損)修理或更換噴油嘴故障清洗或更換9燃油消耗過高燃油質量差更換燃油高壓油泵故障修理或更換噴油嘴故障清洗或更換噴油正時不正式確調整空氣過濾堵塞清洗或更換缸壓不足(氣缸、活塞環磨損)修理或更換10機油消耗過高機油過多排放至不超過油尺上限機油粘度太低更換機油潤滑系統泄漏堅固或更換氣缸與活塞環磨損,氣門座密封圈磨損修理或更換

篇2:自備發電機組安全技術措施

自備發電機組的安全技術措施

1)發電機組(230/400V)及其控制、配電、修理室等可分開設置;在保證電氣安全距離和滿足防火要求情況下可合并設置。

2)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室內必須配置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嚴禁存放貯油桶。

3)發電機組電源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連鎖,嚴禁并列運行。

4)發電機組應采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和獨立設置TN―S接零保護系統,其工作接地電阻值應符合JGJ46―2005規范中第5.3.1條要求。

5)發電機控制屏宜裝設下列儀表:

①交流電壓表。

②交流電流表。

③有功功率表。

④電度表。

⑤功率因數表。

⑥頻率表。

⑦直流電流表。

6)發電機供電系統應設置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

7)發電機組并列運行時,必須裝設同期裝置,并在機組同步運行后再向負載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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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的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以下簡稱并網安評)行為,保障發電機組安全可靠并網運行,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根據《電力監管條例》、《電網運行規則(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并網運行的單機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電機組(含抽水蓄能機組)、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電機組,核電機組,500千瓦及以上的風力發電機組。其它并網運行的發電機組參照執行。

第三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發電機組在進入商業運營前應當通過并網安評。已投入運行的并網發電機組應當定期進行并網安評,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

第四條并網安評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電力監管機構編制轄區內并網安評工作計劃;

(二)發電企業在自查、自評滿足評價標準的基礎上,提出并網安評申請;

(三)發電企業自主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并符合規定要求的安全評價中介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

(四)電力監管機構審核中介機構派出的并網安評人員資格;

(五)并網安評人員進行現場查評,中價機構提出并網安評報告;

(六)電力監管機構組織評審并網安評報告,公布并網安評結論。

第五條并網安評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涉網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二)電氣主接線系統及廠、站用電系統;

(三)發電機組勵磁、調速系統;

(四)發電機組自動發電控制、自動電壓控制、一次調頻功能;

(五)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電力通信、直流系統;

(六)二次系統安全防護;

(七)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電廠其它設備及系統。

第六條并網安評應當堅持“誰評價、誰負責”、“誰評審、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科學、公正、客觀。

第七條電力監管機構按照并網發電機組的電力調度關系,負責組織轄區內并網發電機組的并網安評工作,并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職責:

(一)組織制定并網安評的相關管理辦法和標準;

(二)審查并公布符合并網安評要求的中介機構名單;

(三)監督中介機構的并網安評工作,協調解決并網安評中的問題;

(四)監督、檢查發電企業的并網安評工作。

第八條發電企業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一)按照并網安評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和整改工作;

(二)按有關規定向電力監管機構提交并網安評申請;

(三)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開展并網安評;

(四)協助、配合并網安評工作;

(五)對并網安評中查出的問題,按要求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電力監管機構。

第九條電力調度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配合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一)參加電力監管機構組織的并網安評活動;

(二)督促調度范圍內并網發電廠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三)執行電力監管機構有關發電機組并網安評的決定。

第十條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并網安評工作:

(一)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在規定范圍內開展并網安評活動;

(二)選聘業務素質滿足要求的專家參加并網安評工作;

(三)并網安評工作應當做到獨立、公正、客觀、真實、準確,對并網安評報告承擔相應責任;

(四)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標準收取費用;

(五)并網安評業務接受電力監管機構的監管。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并網安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可向電力監管機構投訴或者舉報。

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電力監管機構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三條區域電監局可根據本辦法,組織本區域內有關城市電監辦制定本區域的并網安評管理實施細則和中介機構的監管辦法,并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備案。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