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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發電機組的安全操作規程

2024-04-21 閱讀 7515

柴油發電機組的安全操作規程

一、接到準備開車信號后,認真檢查柴油機的潤滑應在規定的油位,檢查油、水量,移開機器邊的無關物品,確認油水溫度不低于20℃時,方可啟動。

二、各系統管路閥門應處于開通式關閉位置,傳動機構的聯接應緊固良好。

三、人力轉動柴油機曲軸720度檢查內部機件應處于正常狀態,把調速的操作手柄扳到啟動位置。

四、檢查啟動電源的電壓是否正常,合上閘刀按下啟動按鈕,待柴油機點火后立即松開,潤滑油的壓力開到規定值時,再緩慢加速到電壓380V頻率50Hz,方可帶負荷。

五、如兩次啟動不起,因認真檢查判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啟動并向有關人員匯報。

六、在工作中經常檢查油壓、油溫、水溫及負荷的變化情況,并作好記錄,禁止一切閑人進入工作區內。

七、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做好本職工作。

八、接到停機信號后,逐步卸去負荷,緩慢減速到850轉/分,每空轉2-3分鐘,關閉油門停機。

九、停機后,關閉各系統的閥門或開通,檢查油、水的消耗情況,并作好補給,進行設備保養,排除工作中出現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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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自備發電機組安全技術措施

自備發電機組的安全技術措施

1)發電機組(230/400V)及其控制、配電、修理室等可分開設置;在保證電氣安全距離和滿足防火要求情況下可合并設置。

2)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室內必須配置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嚴禁存放貯油桶。

3)發電機組電源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連鎖,嚴禁并列運行。

4)發電機組應采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和獨立設置TN―S接零保護系統,其工作接地電阻值應符合JGJ46―2005規范中第5.3.1條要求。

5)發電機控制屏宜裝設下列儀表:

①交流電壓表。

②交流電流表。

③有功功率表。

④電度表。

⑤功率因數表。

⑥頻率表。

⑦直流電流表。

6)發電機供電系統應設置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

7)發電機組并列運行時,必須裝設同期裝置,并在機組同步運行后再向負載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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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的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以下簡稱并網安評)行為,保障發電機組安全可靠并網運行,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根據《電力監管條例》、《電網運行規則(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并網運行的單機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電機組(含抽水蓄能機組)、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電機組,核電機組,500千瓦及以上的風力發電機組。其它并網運行的發電機組參照執行。

第三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發電機組在進入商業運營前應當通過并網安評。已投入運行的并網發電機組應當定期進行并網安評,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

第四條并網安評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電力監管機構編制轄區內并網安評工作計劃;

(二)發電企業在自查、自評滿足評價標準的基礎上,提出并網安評申請;

(三)發電企業自主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并符合規定要求的安全評價中介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

(四)電力監管機構審核中介機構派出的并網安評人員資格;

(五)并網安評人員進行現場查評,中價機構提出并網安評報告;

(六)電力監管機構組織評審并網安評報告,公布并網安評結論。

第五條并網安評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涉網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二)電氣主接線系統及廠、站用電系統;

(三)發電機組勵磁、調速系統;

(四)發電機組自動發電控制、自動電壓控制、一次調頻功能;

(五)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電力通信、直流系統;

(六)二次系統安全防護;

(七)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電廠其它設備及系統。

第六條并網安評應當堅持“誰評價、誰負責”、“誰評審、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科學、公正、客觀。

第七條電力監管機構按照并網發電機組的電力調度關系,負責組織轄區內并網發電機組的并網安評工作,并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職責:

(一)組織制定并網安評的相關管理辦法和標準;

(二)審查并公布符合并網安評要求的中介機構名單;

(三)監督中介機構的并網安評工作,協調解決并網安評中的問題;

(四)監督、檢查發電企業的并網安評工作。

第八條發電企業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一)按照并網安評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和整改工作;

(二)按有關規定向電力監管機構提交并網安評申請;

(三)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開展并網安評;

(四)協助、配合并網安評工作;

(五)對并網安評中查出的問題,按要求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電力監管機構。

第九條電力調度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配合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一)參加電力監管機構組織的并網安評活動;

(二)督促調度范圍內并網發電廠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三)執行電力監管機構有關發電機組并網安評的決定。

第十條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并網安評工作:

(一)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在規定范圍內開展并網安評活動;

(二)選聘業務素質滿足要求的專家參加并網安評工作;

(三)并網安評工作應當做到獨立、公正、客觀、真實、準確,對并網安評報告承擔相應責任;

(四)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標準收取費用;

(五)并網安評業務接受電力監管機構的監管。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并網安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可向電力監管機構投訴或者舉報。

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電力監管機構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三條區域電監局可根據本辦法,組織本區域內有關城市電監辦制定本區域的并網安評管理實施細則和中介機構的監管辦法,并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備案。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4: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以下簡稱并網安評)行為,保障發電機組安全可靠并網運行,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根據《電力監管條例》、《電網運行規則(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并網運行的單機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電機組(含抽水蓄能機組)、燃氣一蒸汽聯合循環機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電機組,核電機組,500千瓦及以上的風力發電機組。其它并網運行的發電機組參照執行。

第三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發電機組在進入商業運營前應當通過并網安評。已投入運行的并網發電機組應當定期進行并網安評,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

第四條并網安評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電力監管機構編制轄區內并網安評工作計劃;

(二)發電企業在自查、自評滿足評價標準的基礎上,提出并網安評申請;

(三)發電企業自主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并符合規定要求的安全評價中介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

(四)電力監管機構審核中介機構派出的并網安評人員資格;

(五)并網安評人員進行現場查評,中介機構提出并網安評報告;

(六)電力監管機構組織評審并網安評報告,公布并網安評結論。

第五條并網安評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涉網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二)電氣主接線系統及廠、站用電系統;

(三)發電機組勵磁、調速系統;

(四)發電機組自動發電控制、自動電壓控制、一次調頻功育琶;

(五)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電力通信、直流系統;

(六)二次系統安全防護;

(七)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電廠其它設備及系統。

第六條并網安評應當堅持“誰評價、誰負責”、“誰評、公審、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科學正、客觀。

第七條電力監管機構按照并網發電機組的電力調度關系,監督負責組織轄區內并網發電機組的并網安評工作,并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組織制定并網安評的相關管理辦法和標準;

(二)審查并公布符合并網安評要求的中介機構名單;

(三)監督中介機構的并網安評工作,協調解決并網安評中的問題;

(四)監督、檢查發電企業的并網安評工作。

第八條發電企業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一)按照并網安評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和整改工作;

(二)按有關規定向電力監管機構提交并網安評申請;

(三)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開展并網安評;

(四)協助、配合并網安評工作;

(五)對并網安評中查出的問題,按要求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電力監管機構。

第九條電力調度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配合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一)參加電力監管機構組織的并網安評活動;

(二)督促調度范圍內并網發電廠開展并網安評工作;

(三)執行電力監管機構有關發電機組并網安評的決定。

第十條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并網安評工作:

(一)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在規定范圍內開展并網安評活動;

(二)選聘業務素質滿足要求的專家參加并網安評工作;

(三)并網安評工作應當做到獨立、公正、客觀、真實、準確,對并網安評報告承擔相應責任;

(四)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標準收取費用;

(五)并網安評業務接受電力監管機構的監管。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并網安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可向電力監管機構投訴或者舉報。

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電力監管機構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三條區域電監局可根據本辦法,組織本區域內有關城市電監辦制定本區域的并網安評管理實施細則和中介機構的監管辦法,并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備案。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5:發電機組安全操作規定

1、操作人員應熟悉發電機的結構、性能、操作方法和維修保養規定,經考核合格后,方能獨立操作。

2、作業條件:

①發電機運轉應放于空氣流通的地方,并有防雨水、防腐、防潮的預防措施。

②機組應水平放置,三相發電機組用電接線,三相負載要平衡。

③發電機組要接地,用電電器的外殼應安全接地。

3、工作前的檢查:

①啟動前,電源出線刀閘應拉開,檢查內燃機機油油面是否達到標準,燃油是否加足,水是否符合規定,螺栓及三角帶是否緊固合適。

②各部都檢查完好后,方可啟動。啟動后,聽發動機聲音正常、機油指標正常后,方可慢慢加油,增加轉速,同時觀察電壓表、發動機運轉情況,達到額定電壓后,可旋轉發電機上的變阻器,升壓或降壓以達到額定輸出。

4、作業中安全注意事項:

①經常定期檢查水是否符合要求,觀看水浮標,不符合要求一定要按要求加水。

②使用前檢查機油是否正常,達到標準尺度。

③啟動后空轉,必須在15分鐘以后方可負荷運轉,運轉過程中檢查是否有異常響聲。

④嚴禁非操作人員操作柴油機。

陜西送變電工程公司

南鄭線項目部機械科

2000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