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礎工程基坑開挖與基坑排降水安全技術交底
1.基坑尺寸應能滿足基礎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頂面應有良好的運輸通道。
2.施工中遇有危險物、不明物和文物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報告上級和主管單位,經處理后方可恢復作業;嚴禁敲擊和擅自處理。
3.基坑開挖中,與直埋電纜線距離小于2m(含),與其他管線距離小于lm(含)時,應采取人工開挖,并注意標志管線的警示標識,嚴禁損壞管線;開挖時宜邀請管理單位派人監護。
4.開挖中,出現基坑頂部地面裂縫、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時,必須立即停止施工,人員撤離危險區,待采取措施確認安全后,方可恢復施工。
5.土層中有水時,應在開挖前進行排降水,先疏干再開挖,不得帶水挖土。
6.基坑鄰近有各類管線、建(構)筑物時,開挖前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實施拆移、加固或保護措施,經檢查符合規定后,方可開挖。
7.挖掘機作業應符合挖掘機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嚴禁挖掘機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作業,需在其一側作業時,機械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必須符合下表要求。
起重機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
8.在基坑外堆土時,堆土應距基坑邊緣l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
9.基坑開挖與支撐、支護交叉進行時,嚴禁開挖作業碰撞、破壞基坑的支護結構。
10.人工清基應在挖掘機停止運轉,且挖掘機指揮人員同意后進行,嚴禁在機械回轉范圍內作業。
11.基坑內應設安全梯或土坡道等攀登設施。
12.機械開挖基坑時,當坑底無地下水,坑深在5m以內,且邊坡坡度符合下表規定時,可不加支撐;當挖土深度超過5m或發現有地下水和土質發生特殊變化,不符合下表規定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邊定邊坡坡度或采取支護措施。
邊坡坡度比例
13.使用起重機吊運土方,應按照起重機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進行操作,現場作業一定要符合下列要求:
(1)作業前施工技術人員應了解現場環境、電力和通訊等架空線路、附近建(構)筑物等狀況,選擇適宜的起重機,并確定對吊裝影響范圍的架空線、建(構)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護措施。
(2)吊裝作業必須設信號工指揮;指揮人員必須檢查吊索具、環境等狀況,確認安全。
(3)作業場地應平整、堅實。地面承載力不能滿足起重機作業要求時,必須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并經驗收確認合格。
(4)現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應設專人監護,確認起重機作業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必須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機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
(5)吊裝時,吊臂、吊鉤運行范圍,嚴禁人員入內;吊裝中嚴禁超載。
(6)現場配合吊運土方的全體作業人員應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鉤和吊斗離就位點距離50cm時方可靠近作業,嚴禁位于起重機臂下。
(7)吊裝中遇地基沉陷、機體傾斜、吊具損壞或吊裝困難等,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
(8)吊裝時應先試吊,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構件吊裝就位,必須待構件穩固后,作業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9)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風力六級(含)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吊裝。
14.在坡道上用卷揚機牽引小車,從基坑內往外運送土方應符合下列要求:
(1)裝土小車應完好。作業前應檢查,確認堅固。
(2)小車應用小鋼絲繩牽引,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5。
(3)坡道的坡面應堅實、平整,寬度應比小車寬1.5m以上,縱坡不宜陡于1:20。
(4)使用卷揚機應符合卷揚機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
15.需挖除道路結構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應根據舊路結構和現場環境,選擇適宜的機具。
(2)使用液壓振動錘應避離人、設備和設施。
(3)現場應劃定作業區,設安全標志,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
(4)作業人員應避離運轉中的機具;挖除的渣塊應及時清運出場。
16.基坑排降水要注意以下安全要求:
(1)基坑范圍內有地表水時,應設水泵排除;在水深超過1.2m的水域作業,必須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并應采取防止溺水的措施。
(2)基坑中設排水井時,排水井和排水溝的邊坡應穩定,且不得擾動基坑邊坡;水泵應安設穩固。
(3)基坑排降水應連續進行,工程結構施工至地下水位以上50cm時,方可停止排降水。
明挖基礎工程土方運輸安全技術交底
1.現場應盡量利用現況道路運輸;穿越橋涵和架空線路的凈空應滿足運輸安全要求;遇電力架空線路時,其凈高應符合安全高度需要;道路沿線的橋涵、便橋、地下管線等構筑物應有足夠的承載力,能滿足運輸要求;運輸前應調查,必要時應進行受力驗算,確認安全。
2.土方外棄時,施工前應根據工程需要、運輸車輛、交通量和現場狀況,確定運輸路線。
3.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特點和環境狀況鋪設施工現場運輸道路,并應符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道路的圓曲線半徑:機動翻斗車運輸時不宜小于8m;汽車運輸時不宜小于15m;平板拖車運輸時不宜小于20m。
(2)沿溝槽鋪設道路,路邊與槽邊的距離應依施工荷載、土質、槽深、槽壁支護情況經驗算確定,且不得小于1.5m,并設防護欄桿和安全標志,夜間和陰暗時尚須加設警示燈。
(3)道路縱坡應根據運輸車輛情況而定,手推車不宜陡于5%,機動車輛不宜陡于10%。
(4)道路臨近河岸、峭壁的一側必須設置安全標志,夜間和陰暗時尚須加設警示燈;機動車道路的路面宜進行硬化處理。
(5)穿越建(構)筑物處,其凈空應滿足運輸安全要求,并在建(構)筑物外設限高、寬標志;穿越各種架空管線處,其凈空應滿足運輸安全要求,并在管線外設限高標志。
(6)運輸前應確認合格;施工中,應設專人維護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暢,不翻漿,不揚塵;道路應平整、堅實,能滿足運輸安全要求。
(7)道路寬度應根據現場交通量和運輸車輛或行駛機械的寬度確定:汽車運輸時,寬度不宜小于3.5m
機動翻斗車運輸時,寬度不宜小于2.5m;手推車運輸不宜小于1.5m。
(8)運輸道路與社會道路、公路交叉時宜正交;在距社會道路、公路邊20m處應設交通標志,并滿足相應的視距要求。
(9)現場應根據交通量、路況和環境狀況確定車輛行駛速度,并于道路明顯處設限速際識。
4.外運土方宜使用封閉式車輛運輸,裝土后應清除車輛外露面的遺土、雜物;場內運輸應限據交通量、路況和周圍環境狀況規定車速。
5.棄土場應符合下列要求:
(1)棄土不得妨礙各類地下管線、構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維護,不得損壞各類檢查井(室)、消火栓等設施;堆土應及時整平。
(2)棄土場應避開建筑物、圍墻和電力架空線路等。
(3)選擇棄土場應征得場地管理單位的同意;棄土場應采取防揚塵的措施。
6.土方運輸車輛應按規定路線行駛,速度均勻,不得忽快忽慢;在社會道路、公路上行駛時,不得遺撒,且應遵守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守其限速等交通標識的管理規定。
明挖基礎工程基坑支護安全技術交底
1.土釘墻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土釘必須和面層有效連接,應設置承壓板或加強鋼筋等構造措施,承壓板、加強鋼筋應分別與土釘螺栓、鋼筋焊接連接。
(2)遇有不穩定的土體,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防坍塌措施,在修坡后應立即噴射一層砂漿、素混凝土或掛網噴射混凝土,待其達規定強度后方可設置土釘;支護面層背后的土層中有滯水時,應設水平排水管,并將水引出支護層外;加強現場觀測,掌握土體變化情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3)施工中每一工序完成后,應隱蔽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4)土釘墻墻面坡度不宜大于1:0.1;施工前,應根據土質、坑深、施工荷載對支護結構進行施工設計。土釘抗拉承載力、土釘墻整體穩定性應滿足施工各個階段荷載的要求。
(5)土釘鋼筋宜采用Ⅱ、Ⅲ級鋼筋,鋼筋直徑為16mm~32mm,鉆孔直徑宜為70mm~120mm;土釘的長度宜為開挖深度的0.5~1.2倍,間距宜為lm~2m,與水平面夾角宜為5°~20°。
(6)土釘墻支護應按施工設計規定的開挖順序自上而下分層進行,隨開挖隨支護。
(7)土釘支護施工完成后,應按施工設計的規定設置監測點,并設專人監測,發現異常必須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應隨時觀測土體狀況,發現坍塌征兆必須立即撤離基坑內和頂部危險區,并及時處理,確認安全。
(8)土釘墻的土釘注漿和噴射混凝土層達到設計強度的70%后,方可開挖下層土方;注漿材料宜采用水泥漿或水泥砂漿,其強度等級不宜低于M10。
(9)土釘墻支護適用于無地下水的基坑;在砂土、虛填土、房渣土等松散土質中,嚴禁使用土釘墻支護;當基坑范圍有地下水時,應在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
(10)噴射混凝土面層宜配置鋼筋網,鋼筋直徑宜為6mm~l0mm,間距宜為15 cm~30cm;噴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20,面層厚度不宜小于8cm。
(11)土釘施工宜在噴射混凝土終凝3h后進行,土釘類型、間距、長度和排列方式應符合拖工設計的規定;鉆孔作業時,嚴禁人員觸摸鉆桿;搬運、安裝土釘時,不得碰撞人、設備;注漿作業應連續進行;使用灰漿泵應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
(12)噴射混凝土和注漿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噴射混凝土前,應清除坡面虛土。噴層中掛網位置應準確。噴射時,嚴禁將噴嘴對向人、設備、設施。
(13)坡面上下段鋼筋網搭接長度應大于30cm。
2.人工錘擊木樁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處作業支搭作業平臺的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上下作業平臺必須設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設施,作業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
(2)作業中應隨時檢查錘擊工具的完好狀況,并及時修理、更換,確認安全。
(3)錘擊樁必須由作業組長指揮,作業人員應動作協調,非作業人員禁止靠近;錘擊樁時嚴禁手扶樁或樁帽。
3.臨邊作業平臺防護欄桿應符合下列要求:
(1)欄桿的整體構造和欄桿柱的固定,應使防護欄桿在任何處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2)防護欄桿的底部必須設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擋腳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l cm;擋腳板上有孔眼時、孔徑不得大于2.5cm。
(3)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欄桿和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應為1.2m,下桿離地高度應為50cm~60cm。欄桿柱間距應經計算確定,且不得大于2m.
(4)高處臨街的防護欄桿應加掛安全網,或采取其他全封閉措施。
4.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錘擊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鋼管離基坑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2)在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設預埋件的預制塊,并按要求進行固定。
(3)在混凝土結構上固定,采用鋼質材料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h片全视频在线观看,mmm日韩黄片啊啊啊不要,日本韩国特黄视频,日本黄色网站黄色网站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