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上鎖規定
1.早上6:50〜7:30教職工上班期間開門。
2.中午10:30~11:20,14:00~14:50上、下班期間開小門。
3.下午放學17:10-17:40教職工下班期間開小門。
4.夜間教職工及家屬因事外出回來應開門(原則上9:00之前)。
♦機動車輛進出規定
1.上級機關來校視察、檢查工作,車輛可以進出。
2.本校直系親屬的車輛可以人內,但不得在校園內長時間停留。
3.其他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
4.學生放假期間車輛可以進人。
♦人員進出規定
1.凡外來人員必須嚴格登記手續,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杜絕收破爛人員進人校內。
2.凡來找學生應做好出入登記。
3.從校門外出人員,凡有可疑跡象必須詢問。
4.接待外來人員,要做到堅持原則,要態度和蕩,不得與外來人員發生不應有的爭執。
實行門前二包,負責校門附近環境衛生,校門前的安全及秩序。
篇2:門衛崗位職責(九年義務教育)
1.認真學習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治保組織的領導,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保衛工作。
2.按學校規定啟閉校門,校內物資出校門必須檢査,接待外來人員必須査身份才準進入學校。在校期間,學生出校門必須憑證件,住宿生出校門,必須憑批條嚴格登記。
3.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嚴禁個體商販進校售物品或在校門口高聲叫賣。督促外來人員和本校師生騎自行車進出校門自覺下車。
4.保持傳達室的整潔衛生,并做好包干區的衛生工作,傳達室內不準外來人員進入。
5.強化崗位意識,任何時間都必須在門口室內或校門口上崗,放學期間要配合值周教師維護校門口的秩序。
6.夜間要加強巡邏,嚴防外人偷竊。
7.分發當天報紙、雜志和信件,做到及時無誤。掛號信、電報、匯款單要及時送至本人,并實行登記。
8.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門衛安全等情況,消除學校安全隱患。
9.認真接聽外來電話,重要情況要及時向校領導反映。
10.清校后要檢査門窗及電燈的關閉情況。
篇3:門衛保安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全館的治安保衛工作,依法秉公辦事。
2.負責館內外來車輛停放位置的指導、館內車輛的疏導,保證交通暢通;維護工作秩序的正常進行。
3.負責對館內的治安事件的處理,為群眾辦理喪事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
4.與公安、消防部門密切配合,做好全館的安全保衛工作。
5.加強門衛管理和夜間檢査,做到認真負責,確保全館的工作和生產安全。
6.精通“四防”工具及物品的使用方法,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7.做好“四防”,經常檢査,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消除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篇4:學生宿舍樓門衛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及門衛交接班制度,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竄崗、聊天、干私活。
2.負責各自宿舍樓的安全保衛工作,認真執行會客登記制度,主動檢查來訪者的證件,認真做好記錄。
3.負責管理宿舍對講系統,及時呼叫和傳遞有關信息。
4.負責公用電話及脫水機的管理,禮貌用語,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得多收少收。
5.認真執行作息制度,按時鎖門、開門、送電、熄燈。宿舍樓關門后,對遲歸宿舍的學生驗査證件,負責登記。
6.保持樓道暢通,禁止自行車進入宿舍樓。發生火災等重大事故,應及時開啟大門,以利疏散。
7.嚴格執行宿舍管理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及時向上級匯報。
8.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相關制度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