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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處駕駛員考核評比方案

2024-05-09 閱讀 6691

車輛管理處駕駛員考核評比方案

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提高車輛保養標準,提高司機安全意識,提高司機服務水平,規范司機工作紀律,使所有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行車安全。根據管理處車輛管理規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評比小組

為加強管理處車輛的管理力度,成立考核評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車隊長*x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車隊安全管理員*x同志擔任。駕駛員由評比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評比,參加考核人員為各科室管理人員。被考核人員為納入管理處管理的所有駕駛員。

每次考核由評比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分發表格由參加考核人員不記名填寫,考核結果由評比工作領導小組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將匯總最終評比結果并予以通報。

二、評比時間

原則上每季度對駕駛員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評比,時間為每季度最后一個月下旬,每年12月份將把四個季度考核評比成績匯總,年終評比出“紅旗車“、“年度優秀駕駛員“,并給予獎勵。

三、評比依據

近來管理處車輛安全形勢不好,少數駕駛人員安全觀念淡薄。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工作,從源頭上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司乘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車輛安全,特制訂駕駛員評比方案。

(一)要從思想上重視起來,加強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要組織駕駛人員認真學習管理處的員工管理規定和車輛管理規定,學習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違法違規駕駛車輛。

(二)加強車輛派遣制度,扎實落實好管理處車輛管理規定的車輛調度管理。雙休或節假日除值班車輛,一律停駛集中停放,確需其它工作用車時,須報辦公室審批;如發現未經批準私自用車,要追究當事人責任。真正做到“誰用車誰負責誰、開車誰負責、誰派車誰負責“。

四、評比內容和評比細則標準

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為了加強管理處車輛管理、降低車輛使用成本,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安全文明行車,保障管理處的各項工順利進行,所有考評項目總分數為100分,各考評項目的評分標準如下:

(一)車輛使用管理(10分)

1、管理處所有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車隊管理所有車輛,各有車單位為責任單位,駕駛員為車輛責任人。(2分)

2、管理處機關公務用車一律實行派車制度,用車部門提前填寫“用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車隊,由車隊統籌安排車輛,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如遇急事臨時用車,須經分管領導批準或電話通知,并填好出車記錄。

(4分)

3、工作用車應嚴格按照派車計劃用車,不能改變用車用途。到同一方向辦事,應盡量乘坐同一輛車。如可用其它辦法辦理的事項,盡量不動用車輛。(2分)

4、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除值班用車外,特殊情況用車必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由車隊安排車輛。(2分)

(二)車輛維修保養管理(25分)

1、管理處所屬車輛維修保養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在統一指定的修理廠維修。(5分)

2、管理處所屬車輛維修實行申報制,本著視情維修與定期保養相結合的原則,凡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寫清維修項目,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報車隊核定。(5分)

3、維修金額在500元以內各單位自行到指定修理廠維修,500元以上*以下報車隊審批,*元以上由車隊書面申請報管理處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修理,不得隨意增加修理項目。如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及時報告車隊,車隊到現場核實后報管理處領導同意。(10分)

4、駕駛員對維修車輛應在現場監督,維修完后由駕駛員驗收合格、確認無誤后簽字記賬。(5分)

(三)車輛用油管理(20分)

1、管理處所屬車輛用油原則使用統一辦理的中石化ic卡加油。加油卡每臺車一張,對車號加油。(5分)

2、遇有特殊情況不能使用ic卡加油。預先請示領導同意后,可用現金加油。(5分)

3、加油卡若不慎遺失或被盜,應及時報車隊掛失。入未及時掛失造成的后果由遺失人承擔損失。(5分)

4、車隊每月對所有車輛用油情況和公里數進行公布。(5分)

(四)車輛費用結算管理(10分)

1、車輛維修費由車隊憑《車輛維修審批單》與修理廠對賬無誤后,統一結算,報管理處領導審批后財務報賬。

(4分)

2、燃油費、保險費、養路費、路橋年票費、車船使用稅由車隊統計申報,由管理處統一結算.(3分)3、停車費、通行路橋費由各單位自行報銷。(3分)

(五)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25分)

1、車隊和有車單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做到:“誰用車誰負責,誰開車誰負責,誰派車誰負責“抓好車輛安全管理.(2分)

1、要定車定人,車隨人走,嚴禁未經允許自行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因交他人駕駛造成事故或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自行處理的,全部責任由當事人承擔。(3分)

3、要愛護車輛定時搞好車輛檢查,保養維修,不斷增強安全意識。(2分)

4、定期抓好駕駛員職業規范,加強車輛安全和保養維修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培訓。(3分)

5、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固、勤潤滑。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因檢查不到位造成車輛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3分)

6、要做好出車前、途中、回場檢查。車輛要停放到指定位置,關閉電源,拉緊制動,鎖好車門,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安全。(2分)

7、駕駛員要注意休息,嚴禁疲勞駕駛。駕駛車輛要精力集中,謹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開“英雄車“、“賭氣車“,不開帶故障車上路,嚴禁酒后駕車,做到文明駕車。(3分)

8、行車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車隊,同時報警并跟保險公司取得聯系。(4分)

9、車隊要建立行車日志制度,使駕駛員真正做到“遵章、守紀、安全、節約“。(3分)

(六)駕駛員職責(10分)

1、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管理處的各項規章制度。(1分)

2、駕駛員出車前應檢查車輛,檢查駕駛證、行車證、養路費、路橋票、保險單號及各種標記是否齊全。(1.5分)

3、認真完成管理處的派車任務要求,服從派車調度人員指揮,不得私自出車,不得改變行車路線。(1.5分)

4、愛護車輛,及時檢查維修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和車況良好。(2分)

5、要熱情服務,禮貌待人。(1分)

6、駕駛員應愛崗敬業,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水平。(1分)

7、積極完成車隊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2分)

(五)獎懲標準

根據分數不同,分為以下等級:

優秀:90分以上;

良好:80~89分;

中等:70~79分;

及格:60~69分;

不及格:60分以下。

(一)獎勵

1、連續三個月百公里油耗最低,給予適當經濟獎勵。

2、一個月內無安全責任事故,給予安全獎勵。

3、全年評比優秀,無安全責任事故的,報管理處給予獎勵。

(二)懲罰

1、車輛油耗與實際里程明顯不符。

2、個人隨意擴大車輛維修。

3、違反交通法規造成交通事故的。(視情況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4、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失。

5、不愛惜車輛未按要求進行保養;無行車日志。

6、服務態度不好,被乘坐人員投訴。

7.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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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交駕駛員加油規定和油耗考核辦法

一、加油規定

1、嚴格按公司規定的時間段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時先到公司油卡管理員處對照車號領取加油卡加油,加完后立即將卡交還管理員,并在相關臺帳上簽字,違者每次考核30元。

2、加油不得影響正常班次,違者將按私自停班處理。

3、途經加油站線路的車輛可以途中加油,嚴禁載客加油,違者每次考核50元。

4、嚴格按規定時間及時將所開車輛加滿油,如有違反而導致次日營運時出現斷油現象,則對責任駕駛員(指因未及時加滿油而導致斷油的駕駛員)考核100元;如斷油時開車的為其他代班駕駛員,則其因斷油而停班的工資損失將由責任駕駛員承擔;如因斷油而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則機械設備損失也將由責任駕駛員全額承擔。

5、嚴禁通過任何途徑私吞公司的燃(潤)油,違者一經發現,不論容器大小,第一次將處以500-1000元以及容器體積20倍金額(按實際油價計算)的考核,情節嚴重、態度惡劣者另將解除勞動關系;第二次除按上述規定的考核外,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二、油耗考核辦法:

1、考核原則:定額節超部份按比例獎罰。

2、考核辦法:油耗節超金額=(實際油耗(公升)―百車公里油耗定額×行駛公里/100)×0.5元/公升

(1)、根據車型、車輛的使用年代和線路確定各車的百車公里油耗定額,百車公里油耗定額每年調整一次。

(2)、按照各車的百車公里油耗定額和每月行駛公里數,計算出各車每月的油耗定額。

(3)、將各車每月的實際油耗與油耗定額相比,每節約或超出定額1公升,則獎勵或考核0.5元。

(4)、將各車油耗節超金額與各駕駛員所開的天數按比例分攤到各駕駛員。

(5)、油耗考核按月計算,各駕駛員油耗節超的金額在其當月的工資中獎勵或考核。

(6)、機動車油耗不作考核。

宜興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年7月1日

篇3:駕駛員安全行車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章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車輛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管理考核機制,特制定本考核獎懲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公司各部門、駕駛員、車輛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公司駕駛員、車輛管理制度。

第四章一般規定

發生違反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屬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且損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為一般交通事件,發生人身重傷、車輛丟失等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或損失超過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責任劃分

一、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車輛負責人、駕駛員進行培訓、駕駛證取證、車輛保養、定檢、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保險索賠等工作。

二、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駕駛人員資質、交通違章、車輛配置常用工器具、車輛應急物品、車輛衛生、日常培訓等檢查監督工作,是車輛安全管理監督部門。

三、各分公司分別是本部門車輛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是考核實施細則在本部門的直接執行者。

第六章考核實施細則

第一條部門考核實施細則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要求,應對駕駛員進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通過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強職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提高遵守交規的自覺性,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聯系相關部門,定期進行車輛保養、定檢,及時進行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等工作,及時進行車輛技術檔案和有關臺帳的建立、管理和監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時完成上述工作,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責任部門進行處罰。

二、公司各個部門對本部門車輛負責人、駕駛員具有直接管理責任,如車輛發生刮擦、碰傷、翻車、嚴重損壞及嚴重交通事故,責任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因管理不力導致本部門出現交通事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發生交通事故部門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二條車輛駕駛人考核實施細則

駕駛員應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駕駛員要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存在下列行為,一經發現,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嚴禁酒后開車,發現一次,處以罰款500元,予以辭退;

二、嚴禁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鄉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區道路不高于30km/h),發現違反規定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三、嚴禁開斗氣車,發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四、嚴禁疲勞駕駛,發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五、嚴禁將機動車交給非內部駕駛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六、未經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一經發現,處以罰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時,應盡量不出車或少出車。未經主管領導批準,強行出車者,給予警告處分。

八、駕駛員無故不參加安全培訓和例會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據公司準駕制度,行車時車輛駕駛人必須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車證、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如因忘記攜帶,被交管部門處理,主要責任由車輛駕駛人個人承擔;發現手續不全,強行出車被交管部門處理,全部責任由車輛駕駛人承擔;

十、駕駛人駕駛車輛超限超載2次者,到公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寫出檢查及保證書;

十一、因疏忽大意,導致車輛被盜,車輛駕駛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三條重大交通事故處理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經公司辦公會確定考核結果,年度安全目標考核不因事故后的處罰而免除。

第五條獎勵辦法

一、對遵守交通規則,一年內無任何交通事件,經公司辦公會確定給予一定獎勵;

二、提前預見危險,并及時提醒駕駛員注意,避免事故發生,經上報批準,進行適當的獎勵。

第四條檢查與評價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負責檢查本考核細則的執行情況。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部負責解釋。

三、本制度通過實踐不斷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