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00―20**―0000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制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協議書
委托人(全稱):__**********__
咨詢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資金來源:**********。
4.建設工期或周期:**********。
5.投資額:**********。
二、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
雙方約定的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上述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三、服務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自合同簽訂后且收到全部竣工結算報審資料后,非咨詢人原因,60天內(不含與施工方核對時間)完成。
四、質量標準
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
國家及*x市有關造價管理文件要求。
五、酬金或計取方式
1.酬金:***x整
(小寫:**********元)。
2.計取方式:__參照中價協【**】**號文_。
六、合同文件的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或委托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或造價咨詢服務建議書(如果有);
3.專用條件及附錄;
4.通用條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包括補充協議)均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七、詞語定義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八、合同訂立
1.訂立時間:20**年月日
2.訂立地點:**********區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肆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執__x__份,咨詢人執__x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蓋章)
咨詢人: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住所:
住所:**********14**********
賬號:
賬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
電話:010-**********
傳真:
傳真:010-**********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163.com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詞語定義、語言、解釋順序與適用法律
1.1詞語定義
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工程造價”是指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預計或實際支出的全部費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4“咨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咨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詢人根據合同條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項目咨詢團隊”是指咨詢人指派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團隊,其團隊成員為本合同的項目咨詢人員。
1.1.9“項目負責人”是指由咨詢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咨詢團隊工作的負責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在授權范圍內行使委托人權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詢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咨詢人的金額。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協議書中載明的,咨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應給付咨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應給付咨詢人的酬金。
1.1.14“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詢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等情形。
1.2語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或委托書(如果有);
3.專用條件及附錄;
4.通用條件;
5.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或造價咨詢服務建議書(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1.4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條件中約定本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規程、定額、技術標準等規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義務
2.1提供資料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按照附錄C的約定無償向咨詢人提供與本合同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應及時向咨詢人提供最新的與本合同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委托人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與完整性負責。
2.2提供工作條件
委托人應為咨詢人完成造價咨詢提供必要的條件。
2.2.1委托人需要咨詢人派駐項目現場咨詢人員的,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項目咨詢人員有權無償使用附錄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設備。
2.2.2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咨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2.3合理工作時限
委托人應當為咨詢人完成其咨詢工作,設定合理的工作時限。
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應授權一名代表負責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7日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權限范圍書面告知咨詢人。委托人更換委托人代表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咨詢人。
2.5答復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以書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誤和損失由委托人承擔。
2.6支付
委托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3.咨詢人的義務
3.1項目咨詢團隊及人員
3.1.1項目咨詢團隊的主要人員應具有專用條件約定的資格條件,團隊人員的數量應符合專用條件的約定。
3.1.2項目負責人
咨詢人應以書面形式授權一名項目負責人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咨詢團隊工作。采用招標程序簽署本合同的,項目負責人應當與投標文件載明的一致。
3.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咨詢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咨詢工作正常進行。
咨詢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調整項目咨詢團隊人員。咨詢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時,應提前7日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換。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咨詢人更換項目咨詢團隊其他咨詢人員,應提前3日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
3.1.4咨詢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詢人更換的,咨詢人應當更換:
(1)存在嚴重過失行為的;
(2)存在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3.2咨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詢人應當按照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團隊人員名單及執業(從業)資格證書、咨詢工作大綱等,并按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和工作內容實施咨詢業務。
3.2.2咨詢人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按照專用條件約定的份數、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詢成果文件。
咨詢人提供造價咨詢服務以及出具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現行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標準、規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標準高于現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應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具體的質量標準,并相應增加服務酬金。
3.2.3咨詢人提交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除加蓋咨詢人單位公章、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執業印章外,還必須按要求加蓋參加咨詢工作人員的執業(從業)資格印章。
3.2.4咨詢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委托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建議或者異議給予書面答復。
3.2.5咨詢人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2.6咨詢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完成合同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不轉包承接的造價咨詢服務業務。
3.3咨詢人的工作依據
咨詢人應在專用條件內與委托人協商明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咨詢服務需要適用的技術標準、規范、定額等工作依據,但不得違反國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強制性標準、規范。
咨詢人應自行配備本條所述的技術標準、規范、定額等相關資料。必須由委托人提供的資料,應在附錄C中載明。需要委托人協助才能獲得的資料,委托人應予以協助。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設備的返還
項目咨詢人員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設備的,咨詢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上述房屋及設備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返還委托人。
4.違約責任
4.1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4.1.2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咨詢人損失的,委托人應予以賠償。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賠償金額的確定及支付方法。
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14天,應按下列方法計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逾期支付天數(自逾期之日起計算)。雙方也可在專用條件中另行約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4.2咨詢人的違約責任
4.2.1咨詢人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4.2.2因咨詢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咨詢人應當賠償委托人損失。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賠償金額的確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采用的貨幣種類和匯率等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支付申請
咨詢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的提交日期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并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5.4有異議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咨詢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后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咨詢人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6.1合同變更
6.1.1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進行變更。
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詢人原因導致咨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時間或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由雙方根據委托的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1.3合同履行過程中,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頒布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非強制性標準、規范、定額等發生變化的,雙方協商確定執行依據。由此引起造價咨詢的服務范圍及內容、服務期限、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確定。
6.1.4因工程規模、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的變化等導致咨詢人的工作量增減時,服務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合同解除
6.2.1委托人與咨詢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詢人將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工作全部或部分轉包給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詢人提供的造價咨詢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經委托人催告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酬金,經咨詢人催告后,在28天內仍未支付的,咨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實際履行已無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雙方可以根據委托的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條件。
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向咨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詢服務酬金。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解除,其損失的分擔按照合理分擔的原則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件中自行約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詢人原因導致的合同解除,其損失由委托人承擔。因咨詢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合同解除,按照違約責任處理。
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爭議解決方式的條款仍然有效。
6.3合同終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終止:
(1)咨詢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與咨詢人結清并支付酬金;
(3)咨詢人將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交還。
7.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日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后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其他
8.1考察及相關費用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咨詢人經委托人同意進行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審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費及相關費用的承擔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2獎勵
對于咨詢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獲得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3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或專用條件約定的期限內,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4聯絡
8.4.1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8.4.2委托人和咨詢人應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地點、電子郵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或電子郵箱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8.4.3委托人和咨詢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往來函件,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認可往來函件的內容。
8.5知識產權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提供給咨詢人的圖紙、委托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文件的著作權屬于委托人,咨詢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復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咨詢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咨詢人為履行本合同約定而編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權屬于咨詢人。委托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咨詢人書面同意,委托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雙方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因咨詢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咨詢人承擔;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委托人承擔責任。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雙方均有權在履行本合同保密義務并且不損害對方利益的情況下,將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關成果文件用于企業宣傳、申報獎項以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
第三部分專用條件
1.詞語定義、語言、解釋順序與適用法律
1.2語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___無___。
1.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_同通用條款___。
1.4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包括:無__。
2.委托人的義務
2.1提供資料
委托人按照附錄C約定無償向咨詢人提供與本合同咨詢業務有關資料的時間為:_工程完工后14天內委托人按照咨詢人羅列的竣工結算資料清單提供結算報審資料__。
2.2提供工作條件
2.2.1項目咨詢人員使用附錄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設備,支付使用費的標準為:無__。
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為:,其權限范圍:_______/__________
2.5答復
委托人同意在___2___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委托人認可。
3.咨詢人的義務
3.1項目咨詢團隊及人員
3.1.1項目咨詢團隊的主要人員應具有注冊造價師資格條件,團隊人員的數量為__5_人。
3.1.2項目負責人為:____,項目負責人為履行本合同的權限為:負責組織實施聯系。
3.1.3咨詢人更換項目咨詢團隊其他咨詢人員的約定:__/__。
3.1.4委托人要求更換咨詢人員的情形還包括:____/_____。
3.2咨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關資料的時間:___收到竣工結算報審資料后60天(不含與施工方核對時間)__。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資料還包括:__竣工結算審核報告__。
3.2.2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詢成果文件的名稱、組成、時間、份數及質量標準:一式二份。
3.2.4咨詢人應在收到委托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建議或者異議后_2_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3.3咨詢人的工作依據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約定的造價咨詢服務適用的技術標準、規范、定額等工作依據為:___國家及*市相關造價管理規定___。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設備的返還
咨詢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日內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設備,移交的方式為/_。
4.違約責任
4.1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1.1委托人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___/___。
4.1.2委托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并支付:_______/____。
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計算并支付:_____/___。
4.2咨詢人的違約責任
4.2.1咨詢人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
4.2.2咨詢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并支付:__/_____。
5.支付
5.1支付貨幣
幣種為:_人民幣_。造價咨詢費約定由委托人支付,咨詢人在提交最終咨詢成果文件21天內,委托人一次性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6.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6.1合同變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詢人原因導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__另行協商__。
6.1.4因工程規模、服務范圍及內容的變化等導致咨詢人的工作量增減時,服務酬金的調整方法:另行協商。
6.2合同解除
6.2.2雙方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還包括:____/_____。
6.2.4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解除,雙方約定損失的分擔如下:__/__。
7.爭議解決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____7__日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_/___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2)種方式:
(1)提請_____*x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其他
8.1考察及相關費用
咨詢人經委托人同意進行考察發生的費用由_委托人_支付。
差旅費及相關費用的支付:___實報實銷_____。
8.2獎勵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另行協商。
8.3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___/_________。
咨詢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____/_______。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___/_____。
8.4聯絡
8.4.1任何一方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決定等,均應在2
日內送達對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8.5知識產權
委托人提供給咨詢人的圖紙、委托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文件的著作權屬于__委托人_。
咨詢人為履行本合同約定而編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權屬于_咨詢人_。
雙方將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關成果文件用于企業宣傳、申報獎項以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須遵守以下約定:___/___。
9.補充條款/。
制度大全-www.jenniferpennacchio.com.com篇2:工程造價咨詢工作崗位職責
工程造價咨詢(審計)成果的質量管理,必須建立在全員崗位質量管理責任制的基礎上。
1、崗位質量管理職責
(1)單位技術負責人
主持制訂大型和有重大影響項目的咨詢(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工作,負責指導和審核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編制的咨詢(審計)實施方案,對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執業全過程負責技術指導,解答咨詢(審計)業務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對重大疑難問題及專業上的分歧,尋找專業支撐,提出處理意見;對更新的軟件、新頒布的工程造價文件及時組織學習,針對工程造價咨詢(審計)業務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專業問題,建立全員參與研討的互動機制,提高全體執業人員專業水平;結合咨詢(審計)業務具體開展情況和咨詢服務回訪與總結情況,歸納其共性問題,并將存在的共性問題納入質量改進目標,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與方法;對本單位全體員工進行定期技術培訓,并負責向公司備案本單位全年培訓計劃和季、月度培訓計劃的調整情況。
(2)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
負責編制一般性項目的咨詢(審計)實施方案,組織本項目組專業人員對咨詢(審計)實施方案的學習,并用它來指導項目組每個成員的執業行為;對委托方提供咨詢(審計)資料內容的完整性、規范性、合理性負責,并辦理資料交接清單;按照實施方案擬定的原則、風險防范要點、計價依據等要素,規范地開展咨詢(審計)工作;具體負責業務實施過程中相關單位、相關專業人員間的技術協調、組織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對咨詢(審計)過程中尚未排除的風險,須如實向單位技術負責人反映報告,并在初步成果文件形成前加以解決;按照公司規定,對項目組初步咨詢(審計)成果復核后,匯總成冊;對咨詢(審計)初步成果文件的評價深度和復核質量負責;咨詢(審計)成果審核后,負責組織按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審核意見進行修改。
(3)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
按照批準的咨詢(審計)實施方案,規范地進行咨詢(審計)工作;對自己的計價依據、計算方法、計算公式、計算程序、計算結果、
取證及必要的論證分析評價過程記錄進行系統的歸納整理和留存;依據留存資料,完成咨詢(審計)初步成果的自?;蚧バ?自?;蚧バ:蟮某醪匠晒?應表述清晰規范完整、計算數據齊全準確,結論真實可靠;對自己發現而無法排除的風險,須在咨詢(審計)過程中,及時向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反映匯報,以征得問題解決;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對自己承擔的咨詢(審計)初步成果質量負責,對支撐自己咨詢(審計)結論的資料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對送審的咨詢(審計)初步成果按復核和審核意見進行修改。
2、校審簽發質量管理責任
(1)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自?;蚧バX熑?/p>
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按照職責劃分,對完成自?;蚧バ5某醪匠晒_認無漏項和錯誤后,隨同歸納整理后的全部咨詢(審計)資料及填寫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單》,一道提交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復核。對未決事項和需要提請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重點復核的問題,須在《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單》自?;蚧バR庖姍谥屑右哉f明,應說明而未說明的,視同對其已認同,由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負直接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
自?;蚧バ5闹饕獌热?
是否完成了咨詢(審計)合同、實施方案規定的范圍和深度;
項目咨詢(審計)采用的法規、規范、標準、計算方式、價格等依據是否正確、合理;
對工程量進行逐項復核,檢查工程量計算式是否正確、依據是否充分、上機結果與計算底稿是否一致;
逐項復核定額套用或分析綜合單價的組成是否正確;
數據引用、計量單位、數據調整、數據匯總是否準確;
咨詢過程中形成的結論,其分析過程、記錄、會議記要、取證等文件是否真實、完整和有效;
對咨詢(審計)項目中發現的復雜事項、重大分歧、以及對咨詢(審計)結果有重大影響的問題,
(2)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復核責任
咨詢(審計)成果文件質量執行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即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對所執行的業務質量負總責。
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在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自?;蚧バ3醪匠晒幕A上,按照咨詢(審計)合同、實施方案規定的內容和深度進行全面復核,對未決事項和需要提請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重點復核的問題,須在《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單》復核意見欄中加以說明,應說明而未說明的,視同對其已認同,由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負直接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
復核的主要內容:
咨詢(審計)原則、依據、方法是否符合合同和實施方案擬定的要求與有關規定;
對重要項目的工程量計算進行抽查,驗算關鍵數據及相互間的關聯關系和鉤稽關系是否正確;
各專業的技術經濟指標是否在合理的范圍內,計算底稿是否完整、正確;
原編制咨詢(審計)初步成果的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對《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單》上提出的復核意見進行修改后,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方可簽字,繼續履行下一步的審核程序。
(3)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審核責任
送審文件必須經過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全面復核,在《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流程單》簽署復核意見后、有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修改后的初步咨詢(審計)成果、具備歸檔要求的咨詢(審計)完整資料,方可進入審核程序。
審核的主要內容:
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對初步成果進行調整、糾正、補充的依據是否恰當和準確,與建施雙方一些關鍵性的分歧是否得到解決;
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如發現咨詢(審計)成果文件初稿有不準確、不完整、不可靠或錯誤之處,應責成和督促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予以修改、補充和完善,必要時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可直接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將修改和補充內容通知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
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流程單》簽署的審核意見修改后,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方可簽字,繼續履行下一步程序。
(4)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查簽發責任
凡依據咨詢合同要求提交的咨詢(審計)成果文件,資料齊全,校審簽署齊全,具備存檔條件,單位技術負責人予以審查簽發。單位技術負責人對簽發的咨詢(審計)成果文件的完整性負責。
(5)單位校審中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質量控制總監應組織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技術領導小組進行會審,并擬定出具體解決措施,形成會議記要,進入檔案。
篇3:工程造價咨詢事業部崗位職責任職要求
工程造價咨詢事業部崗位職責
任職要求:1、本科以上學歷2、具有敬業精神、團隊意識強,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卓越的項目談判技巧,熟練運用計算機及相關業務軟件。3、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4、能獨立完成相關業務的實施。5、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工程師以上職稱者優先考慮。6、在工作所在地有固定住所。7、能適應出差。